雨城区环境保护局
负责雨城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负责雨城区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雨城区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承办雨城区人民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污染防治总量股
负责雨城区排污许可证审核及办理工作。
承担落实雨城区减排目标的责任。拟订编制总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测算并确定雨城区主要污染物减排量及新增量。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重点企业的控制指标。负责污染减排工程运行监督工作。建立总量减排责任制考核制度。负责审核涉及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新上项目的总量指标。
负责雨城区污染源普查及普查更新调查工作。
负责确定雨城区重点污染企业和重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统计工作,并按时上报及公布。
-
办公室
承担雨城区环境保护局文秘、档案、大事记、信息、信访、建议、提案办理、保密,政务值班管理等机关工作。
负责雨城区环境保护局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电子政务。
组织协调雨城区环境保护局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岗位目标责任的制订和考核,实施政务督查、政务公开。
负责雨城区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考核、培训、职称评聘、人事档案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等组织人事工作。
-
环境监察大队
负责对雨城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及其他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负责排污费征收工作。负责雨城区排污费财务管理和排污费年度收支预算的编制及排污费财务、统计的编报工作。
负责应急受理、启动、组织协调现场调查处理等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与办公室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单位和部门间的协调机制,经常沟通应急管理的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对重点污染源(区域)的日常巡查,督促相关问题的整改。负责雨城区重点污染监控企业的确定和调整工作。
贯彻国家和雨城区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