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物价局
负责对平利县价格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涉案物品的价格认证工作;指导价格评估、鉴证工作;指导价格咨询、服务等价格事务工作。
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
承办平利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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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价格管理处
负责管理平利县药品价格。
负责拟订和调整平利县政府定价药品目录。
负责拟订平利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收费标准。
负责管理平利县疾病预防控制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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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价格管理处
负责管理平利县城乡建设、规划、市政、国土房管及矿产系统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及其中介组织服务收费标准。
负责组织拟订平利县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和廉租住房价格或租金。
参与拟订平利县建筑安装工程定额标准,实施有关建安材料的价格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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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管理处
负责管理平利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和旅游、涉外价格。
会同平利县相关部门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负责核发平利县收费许可证,组织实施收费年审和收费统计工作。
负责平利县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