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物价局
负责葫芦岛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工作,加强对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监测,跟踪反馈国家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做好价格预测预警;研究国际国内市场价格变动对葫芦岛价格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发布价格信息,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
负责对葫芦岛价格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涉案物品的价格认证工作;指导价格评估、鉴证工作;指导价格咨询、服务等价格事务工作。
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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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价格管理处
负责组织拟订葫芦岛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和廉租住房价格或租金。
负责管理葫芦岛城乡建设、规划、市政、国土房管及矿产系统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及其中介组织服务收费标准。
参与拟订葫芦岛建筑安装工程定额标准,实施有关建安材料的价格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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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价格管理处
负责拟订和调整葫芦岛政府定价药品目录。
负责组织实施葫芦岛药品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负责管理葫芦岛药品价格。
负责葫芦岛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价格的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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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法规处
负责提出葫芦岛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目标和对策建议。
负责组织价格葫芦岛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工作。
负责指导葫芦岛区县(自治县)物价工作。
负责编制葫芦岛价格工作中长期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