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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版权局

负责统筹规划兴安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依法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负责兴安县印刷复制业和出版发行业的监督管理。
承办兴安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制定兴安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活动,扶助农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制定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 社会服务处 监督管理兴安县作品登记、质权和版权合同登记、备案、认证等工作。
    监督管理兴安县作品法定许可使用,负责国家享有版权作品的使用与管理工作,组织兴安县版权宣传教育活动。
    承担版权兴安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拟订有关版权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
    监督管理国(境)外作品版权认证工作,对国(境)外版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版权组织在兴安县代表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 执法监管处 指导、监督地方版权行政管理与执法工作。
    组织推进兴安县软件正版化工作。
    承办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署、组织兴安县版权行政管理与执法工作。
  • 国际事务处 负责兴安县联系国际版权组织,组织实施相关合作事项。
    协助承办版权外事出访和来访接待工作。
    承办版权涉外事务和国际应对工作。
    承办兴安县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版权交流与合作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