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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煤监局

依法监察广东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等情况;对广东煤矿安全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出现场处理决定或实施行政处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矿企业进行查处。
依法组织或参与广东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煤矿安全监察调度、统计信息工作,发布煤矿事故、职业危害等煤矿安全生产信息。
按照职责范围,负责对广东从事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煤矿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广东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工作;负责煤炭行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安全监察一处 对广东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出现场处理决定或实施行政处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矿企业进行查处。
    监督检查广东为煤矿服务的矿井建设施工、煤炭洗选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对广东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向广东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依法监察广东国有重点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等情况。
  • 科技装备处 组织对广东煤矿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安全标志、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监察工作。
    监察广东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负责职业危害的统计分析。
    组织、指导广东煤矿安全生产科研及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研究提出煤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建议。
    负责对广东从事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煤矿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 人事培训处( 承办广东管理体制、机构编制工作。
    负责广东煤炭行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工作。承担有关外事管理工作。
    负责广东煤监局机关、监察分局和直属单位于部管理及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负责广东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