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渔政局
承担渔港监督管理,指导渔业行政执法工作。
协助签发产品检验合格证、核发渔业船舶登记证、核发渔业船舶牌照等工作,并指导安康市渔政、渔检部门开展此项工作。
拟订渔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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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加工科
负责安康市渔政局组织水产品加工与流通渔业产业化,渔(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
承办渔业涉外事务。
指导协调水产品和渔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负责安康市渔政局水产品及其加工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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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科
履行渔业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
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代为征收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
负责安康市渔政局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依法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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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科
编制安康市水产技术推广工作规划,制订安康市水产技术推广方案;
负责安康市渔政局指导安康市水产养殖、捕捞等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实用技术的实验、示范工作;
指导安康市渔业生产工作,承担安康市渔业统计和苗种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协助上级部门进行病害防治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