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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城县水电管理局

负责乡城县水利水电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具体事务性工作。
负责乡城县农村水电工程管理和水电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指导工作。
承办乡城县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乡城县有关水利水电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乡城县水利水电基本建设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开展乡城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研究并参与规划编制。

下属机构

  • 综合处 指导乡城县水电管理局职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负责乡城县水电管理局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
    负责对乡城县水电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
    协助管理乡城县水电管理局日常工作,协调各处的工作关系。
  • 水电处 承办小水电建设有关技术文件的审查、审批。
    指导乡城县小水电资源开发利用和水电项目的建设管理。
    承担乡城县小水电行业管理日常工作。
    承办乡城县水电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水利水电统计工作。
  • 建设管理处 承办乡城县水利水电设计、施工、监理、造价等资质管理工作。
    承担乡城县水利建设巡查工作,指导市、县主管的水利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
    承担乡城县水利基本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实施办法等起草工作。组织实施乡城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负责乡城县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定额的编制、修订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计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