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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依据《省水文条例》,实施鄂城区水文行业管理,监督执行国家有关水文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水文管理的政策法规,并拟定鄂城区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负责鄂城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水文水行政执法工作
参与编制鄂城区水资源公报,负责编制地下水季报和年报、水质简报和水功能区通报。
编制和实施鄂城区水文发展规划,审定区域水文规划。

下属机构

  • 水情科 指导鄂城区水情工作。
    归口管理鄂城区水文系统防洪影响评价工作。
    负责鄂城区报汛站网的规划与管理,审核下达年度报汛计划。
    承担鄂城区水情信息系统的运行与管理工作。
  • 水质科 负责鄂城区水质监测站网的规划与管理,审批下达年度水质监测站网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开展鄂城区突发性水污染事故调查、监测及信息编发工作。
    负责鄂城区水质监测资料的整汇编。
    归口管理鄂城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口设置论证工作。
  • 水资源评价科 负责鄂城区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资格审批与管理工作。
    负责鄂城区水文科技档案管理工作。
    归口管理鄂城区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分析与计算、水资源论证等工作。
    承办鄂城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