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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区水利局

负责海棠区重要江河、水库、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地区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审批)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监督海棠区市级水利资金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运行管理。
管理海棠区河道及采砂;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负责滩涂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开发。
承办海棠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协助海棠区水利局领导协调局机关政务业务工作,组织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海棠区水利局机关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信访维稳、督办、档案、保密、机要工作,指导海棠区水利系统相关工作。
    负责海棠区水利局召开的综合性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重要公务接待组织工作。
    组织起草海棠区水利局综合性重要政务文稿,组织重大水利调研。
  • 工程管理科 负责海棠区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管护工作。
    指导海棠区水库、大坝等水工程安全监管。
    负责海棠区河道、水库岁修及险工治理计划编制上报、建设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海棠区水库运行调度规程及大坝、水闸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工作。
  • 水政水资源科 负责海棠区水利法制工作,承担水事纠纷协调处理工作,承办机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
    组织实施海棠区水资源取水许可、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
    指导海棠区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及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审查海棠区入河排污口设置,负责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