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民政局
指导优抚雁江区单位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负责雁江区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工作;承担追认烈士、伤残抚恤对象的残疾等级评定的审核报批和烈士褒扬工作。
承办雁江区委、雁江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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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
承担雁江区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负责雁江区民政局系统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局系统基建和房屋管理工作。
承担雁江区本级民政事业经费专业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负责雁江区民政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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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和慈善事业处
组织拟订促进雁江区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
会同雁江区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产救助。
负责雁江区本级救灾物资的储备、款物的管理分配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承办灾情信息核查、上报等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雁江区救灾工作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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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和政策法规处
指导雁江区民政局系统行政执法工作。
起草有关雁江区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负责雁江区民政工作的政策调研,起草重要文稿。
负责雁江区民政局党委和指导基层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