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民政局
负责温岭市全市街(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工作;负责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地名使用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地名管理规定的行为。
按权限负责温岭市行政区域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工作,承担民政事业费和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工作。
指导优抚温岭市单位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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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和慈善事业处
负责温岭市本级救灾物资的储备、款物的管理分配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承办灾情信息核查、上报等工作。
会同温岭市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产救助。
组织拟订促进温岭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
会同温岭市有关部门拟定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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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
承担温岭市本级民政事业经费专业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负责温岭市民政局系统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局系统基建和房屋管理工作。
承担温岭市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温岭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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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处
承担温岭市追认烈士的审核报批、发证和烈士褒扬工作。
指导温岭市优抚医院、光荣院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温岭市“五老人员”的补助、优待工作和民政部门代管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承担温岭市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