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民政局
按权限负责红寺堡区行政区域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工作,承担民政事业费和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红寺堡区城乡救灾工作,组织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上报灾情;负责救灾捐赠管理工作,接收、管理和分配市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承办红寺堡区委、红寺堡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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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处
负责红寺堡区“五老人员”的补助、优待工作和民政部门代管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组织协调红寺堡区支援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承担红寺堡区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
负责红寺堡区伤残抚恤对象的残疾等级评定审核、报批、发证和抚恤金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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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和政策法规处
指导红寺堡区民政局系统行政执法工作。
承办红寺堡区民政局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承担红寺堡区民政法制宣传工作。
负责红寺堡区民政局系统的工、青、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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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和慈善事业处
组织拟订促进红寺堡区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
统筹协调红寺堡区慈善工作,组织实施募捐管理工作,负责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
承担红寺堡区对口扶贫支援的有关工作,承担局系统三防工作和人防工程管理工作。
会同红寺堡区有关部门拟定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