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残疾人联合会
鼓励红塔区残疾人坚持爱国主义和乐观主义、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贡献力量。
动员红塔区社会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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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就业部
负责红塔区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与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
协助红塔区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残疾人组织兴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促进红塔区残疾人教育,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负责盲文、手语的研究与推广。
协助红塔区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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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执行理事会职责
执行理事会下设办事机构,承办红塔区残联的日常工作。
专门协会设主席、副主席,由专门协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理事长由红塔区残联主席团推举,政府任命,任期不超过两届。副理事长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政府任命。理事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执行理事会实行理事长负责制。
专门协会的主要任务是:代表、联系、团结、教育本类别残疾人,反映特殊愿望及需求,维护合法权益,争取社会帮助,开展适宜活动,参与国际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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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部
开展红塔区残疾预防辅导工作。
指导{残疾人用品开发、供应、服务。推广高新科技成果在红塔区康复领域的应用。
指导和协调红塔区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
组织制定和实施红塔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