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区残疾人联合会
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鼓励北区残疾人坚持爱国主义和乐观主义、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贡献力量。
代表北区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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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司法机关、法律援助中心依法维护北区残疾人的各项权益。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北区残疾人社会福利生产和其它方式从业的扶持保护政策
消除畏惧心理,给麻风病致残者关爱与扶助;开展盲人保健按摩师技能考核、鉴定及行业管理;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开展北区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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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任务
密切联系北区残疾人,听取北区残疾人意见,反映北区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北区残疾人服务。
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北区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发挥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的作用。
团结、教育北区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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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联络部
协助北区党委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领导班子。
承担北区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日常工作。
协助北区党委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领导班子。
组织制定并实施北区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