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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残疾人联合会

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承担东区政府委托的任务,开展残疾人工作。
代表东区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
鼓励东区残疾人坚持爱国主义和乐观主义、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贡献力量。

下属机构

  • 残联执行理事会职责 专门协会设主席、副主席,由专门协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专门协会的主要任务是:代表、联系、团结、教育本类别残疾人,反映特殊愿望及需求,维护合法权益,争取社会帮助,开展适宜活动,参与国际交往。
    专门协会委员会由东区残联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同类别的残疾人、残疾人亲友选举产生。
    东区残联设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等专门协会。
  • 残联会徽说明 中国东区残疾人联合会徽章,正面采用会徽图案,背面标示"东区残联"字样。
    会徽的中心图形和边线采用金色,象征东区残疾人生活在社会主义祖国,沐浴党的阳光,象征我国东区残疾人事业生机蓬勃,欣欣向荣。
    梅花以五个相互连接的人字组成象征东区残疾人团结携手,生活在友爱、互助的社会之中,得到理解和尊重;象征全国人民共举人道主义旗帜,和东区残疾人一起组成亲密无间的整体。
    翠绿的底色象征着顽强的生命力;梅花盛开,寓意东区残疾人事业的春天,代表全国东区残疾人及其亲属的希望。
  • 残联任务 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区残疾人证》。
    承担政府东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东区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开展和促进东区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东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