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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残疾人联合会

鼓励花都区残疾人坚持爱国主义和乐观主义、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贡献力量。
动员花都区社会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发展花都区残疾人事业。
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下属机构

  • 康复部 指导{残疾人用品开发、供应、服务。推广高新科技成果在花都区康复领域的应用。
    指导和协调花都区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
    组织制定和实施花都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
    指导花都区残疾人康复协会工作,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康复人才培训。
  • 残联时代特点 坚持法制建设。全面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法规、规定,以国家意志规范每个公民和一切组织的行动,依法保护花都区残疾人权益,依法发展花都区残疾人事业。
    坚持完善“亦官亦民”的残联组织,充分发挥残联组织和广大花都区残疾人的积极作用。
    不断完善花都区残疾人基层社会保障网络。适应我国社会的团粒结构和基层群众有着扶残济弱的传统美德等特点,
    使花都区残疾人获得实惠;并逐步完善花都区残疾人组织体系、花都区残疾人事业的业务体系、工作体系、法律法规体系和基础设施。
  • 工作职责 开展困难花都区残疾人的社会救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困难花都区残疾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
    组织实施脑瘫病人康复训练;组织协调开展麻风病致花都区残疾人员的矫治手术,配备辅助用具,改善其他生活质量,并向社会宣传科技知识
    承担县政府花都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司法机关、法律援助中心依法维护花都区残疾人的各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