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残疾人联合会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发展溪湖区残疾人事业。
承担溪湖区政府委托的任务,开展残疾人工作。
动员溪湖区社会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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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就业部
负责溪湖区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与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
协助溪湖区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
协助溪湖区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
促进溪湖区残疾人教育,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负责盲文、手语的研究与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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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执行理事会职责
执行理事会下设办事机构,承办溪湖区残联的日常工作。
专门协会设主席、副主席,由专门协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执行理事会是溪湖区残联全国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理事若干人组成。
溪湖区残联设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等专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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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
承担溪湖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综合协调溪湖区机关重要政务、事务。
负责溪湖区会级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办。
负责溪湖区信息、统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和机关行政事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