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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武装部

负责组织兴安县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抓好全民国防教育。
参加兴安县武装部的自身建设,完善资料管理。
负责组织兴安县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搞好民兵预备役的登记和国防动员潜力调查。
搞好兴安县平时的兵员征集工作,战时组织实施兵员和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

下属机构

  • 政工科 贯彻执行兴安县党的干部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专武干部的教养教育、选拔调配考核管理等工作。
    负责兴安县群众、联络、保卫和新闻报道工作,抓好机关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
    抓好兴安县全民教育,协同地方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全民国防教育的规划、计划、实施方法、内容,具体组织实施教育。
    按照兴安县上级政治机关的指示和要求,保证民兵政治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的内容、时间、效果落实,组织好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机关文体活动。
  • 后勤科 负责兴安县武装部被服装具、粮秣的计划、购置、发放和管理。
    负责兴安县武装部经费管理、使用和物质保障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定期向部领导汇报各种经费的收支情况。
    做好兴安县武装部平时的生活管理、生产经营和战时动员的后勤准备工作,保障后方勤务。
    负责兴安县武装部公文打印、编号、收发、传阅、销毁、存档和立卷等工作。严守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工作,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 军事科 在部统一安排和兴安县地方有关部门协助下,具体负责征兵、招收飞行员工作。
    拟制兴安县战时动员计划,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民防空和交通战备工作。
    负责兴安县民兵、预备役的组织建设和整顿,督促检查民兵组织落实,搞好民兵实力和预备役及地方军队专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负责组织兴安县本部干部、职工的军事、业务训练和行政管理教育,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