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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林业局(厅)

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及调整海南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省政府批准后发布;负责林业种质资源、有关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的保护管理;组织、指导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海南湿地保护;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珍稀树种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审批。
承办海南委、海南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指导海南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确权发证和林权变更登记、调处林权纠纷;依法办理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组织、指导木材检查站的规划、报批和管理;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海南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海南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发布森林火灾信息。

下属机构

  • 造林绿化处 组织、指导海南林业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审定林业良种。
    组织指导海南森林资源的培育和发展。
    组织、指导海南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
    指导海南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 资源和林政处 指导海南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名录和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
    依法办理海南林地、林权和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
    管理、监督海南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
    编制海南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实施。
  • 规划财务处 管理林业资金、自有资金和其他资金。
    负责海南林业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
    指导海南林业基本建设。
    组织拟定海南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