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负责拟订雁江区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做好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提出协调雁江区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承办雁江区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
起草雁江区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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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构编制处
审核雁江区市直机关各部门和市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研究起草雁江区有关行政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审核雁江区市直机关各部门“三定”规定和县(市、区)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雁江区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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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体制改革处
参与拟订雁江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总体方案,参与指导协调雁江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负责市级及指导协调县(市、区)各类开发区、功能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以及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等有关专项改革事宜。
参与拟订雁江区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组织拟订雁江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乡镇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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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处
指导雁江区机构编制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的推行工作。
组织雁江区机构编制部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核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雁江区机构编制委会办公室文件。
负责雁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宣传、信息、保密保卫、后勤接待和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