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负责部分平原县级领导同志生活服务和生活保障设施的管理工作。
负责平原县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计划的审核、汇总、统一上报和监督工作。
研究制定平原县直机关的物业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督促物业服务部门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平原县治大院的计划生育、医疗保健服务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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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物业节能管理处
负责全平原县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平原县治办公区域的物业管理和设备、设施维修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平原县公共机构节能的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全平原县机关物业管理政策、规章制度、技术服务标准并指导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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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大院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为平原县治大院育龄妇女提供服务,做好计划生育的调查、统计和相关人口的管理工作;
负责落实平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
建立健全平原县治大院育龄妇女档册和全员信息库;
负责平原县治大院计划生育协会和计划生育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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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
负责平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大院和局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合平原县治大院保卫力量,指导并考核大院各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协助相关部门维护平原县治大院的上访秩序;
负责平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大院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动员和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做好群防群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