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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新闻出版局

负责制定集美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活动,扶助农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制定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集美区印刷复制业和出版发行业的监督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把握正确的舆论和创作导向;负责起草集美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着作权管理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负责推进集美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三网融合及应急广播建设。

下属机构

  • 政策法规处 负责集美区新闻出版局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
    承担集美区新闻出版局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承担集美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着作权管理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承担集美区新闻出版局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 宣传管理处 指导、协调集美区性重大广播电视活动。
    负责集美区对境外广播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的监督管理。
    承担集美区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的指导、监管工作。
    组织对集美区国产、引进和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进行审查。
  • 规划发展处 研究拟订集美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重大改革措施,指导、协调推进有关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拟订集美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
    负责集美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着作权管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组织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走出去”工作。
    负责集美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园区、基地的协调、指导;依法承担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