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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文化局

拟订恩施市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拟订恩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管理恩施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群众文化工作;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
拟订恩施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和文化艺术品市场以及其他有关文化市场进行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下属机构

  • 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处 拟订恩施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恩施市公共文化事业工作。负责文化科技和科普工作。
    指导恩施市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建设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恩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 政策法规处 承担恩施市文化局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拟订恩施市文化艺术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恩施市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市场管理综合协调工作。
    指导恩施市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 演出艺术发展处 拟订恩施市演艺业发展和科研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扶持恩施市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文化艺术演出团体,指导文化艺术演出团体的创作与生产。
    对恩施市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负责恩施市文化艺术演出团体参加国内国际重大演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