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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文化局

管理昌吉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重大文化活动。
管理昌吉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群众文化工作;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
拟订昌吉市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
推进昌吉市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下属机构

  • 演出艺术发展处 对昌吉市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负责昌吉市文化艺术演出团体参加国内国际重大演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拟订昌吉市演艺业发展和科研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扶持昌吉市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文化艺术演出团体,指导文化艺术演出团体的创作与生产。
  • 综合业务安全处 负责昌吉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接待、受理、交办、督办等工作。
    负责接待办理昌吉市群众来信和来访工作。
    负责昌吉市相关行政许可项目的咨询、接待、受理、审核、审批及市场监管工作。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对昌吉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 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处 指导昌吉市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建设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昌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拟订昌吉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昌吉市公共文化事业工作。负责文化科技和科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