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化厅
指导海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对文化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推进海南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海南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管理文化艺术事业,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海南性重大文化活动。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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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协调海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组织实施海南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承办国家级和海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
组织海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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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
指导海南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负责海南公共文化设施用途的审核工作。
负责海南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工作。
指导海南文化系统财务工作。负责文化审计和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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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与产业处
推进海南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文化会展活动。
协调海南文化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集群建设。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
对海南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扶持和促进海南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
承担海南文化市场经营项目及活动(含涉外、涉港澳台商业演出)的审批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