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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政府口岸办公室

拟订口岸开放规划和计划;负责兴安县政府口岸办公室口岸和具有口岸功能区域开放或关闭的审核申报工作;
督促检查口岸检查检验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出入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进行查验和管理工作。
组织兴安县口岸单位进行涉外政策和国家安全教育,开展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口岸活动。
负责兴安县政府口岸办公室口岸综合协调管理和“大通关”工作 ,

下属机构

  • 航空港处 参与航空口岸的规划建设及重大活动的协调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空港口岸的建设规划及联检配套设施建设工作;
    协调处理影响空港口岸正常运转的争议,会同有关部门对空港口岸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
    负责兴安县政府口岸办公室航空口岸的综合协调管理及“大通关”工作。
  • 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承担兴安县政府口岸办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和电子政务建设方面的技术保障工作。
    负责兴安县政府口岸办公室兴安县口岸“大通关”的日常协调督查工作。
    承担兴安县口岸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负责兴安县政府口岸办公室受理兴安县口岸和具有口岸功能区域的开放及关闭的具体申报工作。
  • 口岸秘书处 负责兴安县政府口岸办公室口岸开放或关闭的审核申报工作;
    负责兴安县政府口岸办公室口岸国家安全教育、业务培训工作;
    负责兴安县政府口岸办公室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拟订兴安县口岸工作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兴安县口岸开放、建设、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