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房管局
承担安康市地质环境保护的职责。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督地热、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协助开展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承担依法征收安康市资源收益的职责。负责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专项资金、基金征收。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负责安康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城乡土地、房屋产权、产籍的统一管理。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房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安康市地籍和房籍测绘管理。承担安康市土地登记(含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登记的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等,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资料汇交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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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籍科
制定安康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和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
承办安康市土地勘测、房产测量、测绘成果档案汇交管理工作。
承担安康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承担安康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资料汇交管理工作。承办城乡土地房屋确权、登记和发证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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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科
承办安康市法规、规章的清理、汇编和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指导安康市房管局系统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协调上级机关部署的执法检查工作。
组织开展安康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承办安康市房管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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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室
监督检查安康市房管局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受理安康市房管局党员和监察对象有关党风党纪的信访及申诉工作。
研究制定安康市房管局部门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
指导安康市房管局部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