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香港 东区

东区总工会

协助市、州、地党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推荐和管理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查东区总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研究和推动东区基层工会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指导基层工会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研究东区工会政策理论,为各级工会提供政策理论服务;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基层工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代表东区职工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实施监督,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下属机构

  • 组织部 负责指导东区地方和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工作。
    负责东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
    负责东区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常委会有关工会人事问题的组织工作。
    负责东区总工会和产业、行业工会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
  • 宣传教育部 负责与东区新闻单位的联络和工会新闻发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东区工会各项重点工作和劳动模范典型事迹的宣传。
    指导东区基层工会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组织协调和指导东区职工体育协会、工人文化宫研究会和工人文化宫、俱乐部、职工学校的工作。
  • 劳动保护部 指导东区各级工会参与对企业职工开展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培训教育工作和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
    参与东区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审查验收。
    参与监督检查东区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执行情况。
    参加东区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