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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总工会

代表洪洞县职工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实施监督,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参与制定洪洞县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围绕洪洞县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洪洞县委、洪洞县政府和全总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洪洞县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履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更好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并把这种积极性与创造性引导到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中去。

下属机构

  • 组织部 负责洪洞县总工会和产业、行业工会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洪洞县总工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指导洪洞县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负责洪洞县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 宣传教育部 组织协调和指导洪洞县职工体育协会、工人文化宫研究会和工人文化宫、俱乐部、职工学校的工作。
    调查研究和反映洪洞县职工的思想状况。
    负责制定洪洞县工会工作宣传教育规划。
    参与洪洞县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体工作方针政策的制定。
  • 劳动保护部 指导洪洞县各级工会参与对企业职工开展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培训教育工作和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
    参与洪洞县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审查验收。
    参与监督检查洪洞县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执行情况。
    参加洪洞县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