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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区总工会

协助市、州、地党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推荐和管理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查昌邑区总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昌邑区的全国和省劳动模范、全国和昌邑区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等具体工作及上述人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昌邑区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参与研究制定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规定和制度,指导、协调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工作。
开展昌邑区工会国际联络工作和与港、澳、台工会的交流工作。

下属机构

  • 保障工作部 负责参与昌邑区有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政策法规的研究、拟定和实施监督。
    参与涉及昌邑区职工切身利益的社会救济、物价、住房等政策的制定。
    负责昌邑区职工解困基金的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维护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参与昌邑区退休职工有关政策的研究和拟定。
  • 办公室 负责昌邑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意见的督办工作。
    负责对外联络工作。承办昌邑区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昌邑区总工会部署工作的协调、督查和服务工作,协助昌邑区总工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协调和监督昌邑区总工会对各市总工会和省级产业、行业工会、昌邑区总工会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工作部署和要求的落实。
  • 劳动保护部 负责参与昌邑区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政策、法规草案的研究和拟定。
    参加昌邑区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
    参与监督检查昌邑区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执行情况。
    参与昌邑区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审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