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担推进昌吉市建筑节能减排责任。负责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管理;负责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工作;组织制定建设新科技推广、应用政策;负责建筑标准化工作;管理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墙体材料改革基金和发展散装水泥基金。
承担昌吉市住房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监管责任,确保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承担昌吉市燃气(天然气)行业和燃气(天然气)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燃气项目建设;负责我市天然气长输管线及场站的监管;负责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核发燃气行业经营许可;组织或参与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燃气价格及其他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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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
组织昌吉市重大课题调研。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组织实施昌吉市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民事诉讼工作。
组织开展昌吉市住房和建设领域发展规划及政策研究。
组织开展昌吉市法制宣传教育。指导下属单位依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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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处
负责昌吉市建设局房改住房补贴等经费管理工作。统筹全系统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的编报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及内部审计。
负责昌吉市建设局机关部门预(决)算编制执行、审核支付等财务管理工作。
统筹昌吉市建设局外部审计和财务检查的配合和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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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改革与发展处(加挂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
指导监督昌吉市建设局单位房改售房、房改住房补贴发放等工作。
制订昌吉市人才安居有关政策,指导监督人才住房出售、出租等工作。
拟订昌吉市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有关政策。
指导监督昌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