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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担河池住房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监管责任,确保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承担河池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河池建筑市场和建设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勘察设计行业及市场管理;监管河池建设工程(含勘察设计和与工程密切相关的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和工程合同管理。
承办河池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下属机构

  • 财务审计处 按照有关规定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及内部审计。
    统筹河池建设局外部审计和财务检查的配合和整改工作。
    负责河池建设局机关部门预(决)算编制执行、审核支付等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统筹河池建设局各专项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和核算工作。
  • 住房改革与发展处(加挂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 制订河池人才安居有关政策,指导监督人才住房出售、出租等工作。
    指导监督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工作。
    拟订河池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有关政策。
    承担河池房屋委员会办公室、河池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房屋安全与物业处 拟订河池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依法监管物业管理招投标。承担河池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建立健全河池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指导和监督河池各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