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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建设局

参与拟订城乡建设规划,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的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拟订本区民防(人防)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推进村镇建设以及农村中心镇村规划建设;参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工作。
承担推进民用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
组织实施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静安区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依法履行人防工程建设的行政审批职责。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静安区会议组织、公文处理、秘书事务、综合督办、政务公开、档案管理、保密保卫、信息化建设、
    负责静安区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局党委、纪委的日常工作。
    草拟局机关的综合性文稿、工作总结等工作;
    负责静安区人事任免、考核奖惩、工资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以及对外联络接待工作;
  • 市政公路建设科 组织编制和审查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负责静安区项目工程变更相关工作;协调拨付工程进度款;参与工程结算和决算;
    统筹编制市政、公路和市容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
    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负责静安区相应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 建设工程管理科 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项目的施工许可管理的责任;
    负责静安区外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中介机构进入本区承接业务的审核和监督管理;
    参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工作;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协调工作;
    负责静安区房屋建筑、公路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