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宾区广播电视局
协调、指导、管理兴宾区广播电视专用网络的开发,光电专用频率指配和频率干扰的协调服务;负责广播电视网络的审批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行业技术标准;管理兴宾区广电系统科技成果;负责有线电视和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审批和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发放或撤销有关有线电视和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设计、安装许可证。
负责管理、指导兴宾区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境外来京影视摄制组和中外合作拍摄影视剧等事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负责电影电视制作管理,发放及撤销兴宾区有关影视拍摄、制作许可证。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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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兴宾区广播电视局保卫处督查、督办局决定的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各处(室)和局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
指导兴宾区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组织制订兴宾区广播电视局有关规章、制度和处置重大治安、消防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和核心机密、要害岗位的安全。
承办兴宾区广播电视行业地方法规和规章的起草等工作。协调并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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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
编制兴宾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兴宾区广播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
负责兴宾区广播电视局财务管理,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并审核其完成情况,审定专项经费并检查落实。
对兴宾区基建管理和建设项目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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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处
拟定兴宾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组织对引进兴宾区的境外电视剧、合拍电视剧和相关进口节目的审核和报批。
实施对兴宾区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兴宾区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的审核报批,发放和吊销省内电视剧发行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