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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负责上虞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等行业管理;研究制定行业的管理制度和政策。
负责上虞区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研究拟定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的管理标准和规范;参与城区防汛工作。
负责上虞区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组织上虞区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组织拟定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和技术标准。
指导上虞区区、县市政管理的工作。

下属机构

  •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处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上虞区市、区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上虞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业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
    参与审查上虞区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配套环卫设施的规划方案和设计方案,并参与有关项目的竣工验收。
  • 计划处 负责上虞区市政、公用、环卫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
    研究拟定对上虞区市政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整意见。
    负责组织编制上虞区市政、公用、环卫等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制定本系统上虞区城市维护费年度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
  • 市容环境管理处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上虞区市容环境管理工作。
    负责上虞区环卫行业的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上虞区市容环境管理专业规划和实施计划。
    负责组织上虞区城市环境综合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