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市政管理委员会
负责平罗县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研究拟定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的管理标准和规范;参与城区防汛工作。
负责平罗县经营性停车设施行业的管理;组织拟定有关停车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的政策。
负责平罗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等行业管理;研究制定行业的管理制度和政策。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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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理办公室
组织平罗县重要燃气供应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
负责平罗县燃气企业资质审批。监督检查燃气行业安全和服务工作。
负责平罗县燃气供应、储备、气化、混气等厂站建设的审批。
负责平罗县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平罗县燃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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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处
参与审查平罗县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配套环卫设施的规划方案和设计方案,并参与有关项目的竣工验收。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平罗县市、区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平罗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业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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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处
制定本系统平罗县城市维护费年度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平罗县市政、公用、环卫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
研究拟定对平罗县市政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整意见。
负责组织编制平罗县市政、公用、环卫等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