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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市政管理委员会

负责平乐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等行业管理;研究制定行业的管理制度和政策。
负责平乐县市政、公用、环卫方面政府投资或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负责平乐县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规划市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负责平乐县经营性停车设施行业的管理;组织拟定有关停车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的政策。

下属机构

  •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处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平乐县市、区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
    参与审查平乐县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配套环卫设施的规划方案和设计方案,并参与有关项目的竣工验收。
    负责组织编制平乐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业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
  • 燃气管理办公室 负责平乐县燃气企业资质审批。监督检查燃气行业安全和服务工作。
    组织平乐县重要燃气供应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
    负责平乐县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平乐县燃气发展规划。
    负责平乐县燃气供应、储备、气化、混气等厂站建设的审批。
  • 道路桥梁管理处 负责平乐县市管道路的临时占道核准。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平乐县市管城市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负责平乐县市管城市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和管理。
    负责平乐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企业资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