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担查处安康市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负责安康市商标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着名商标推荐和指导驰名商标申报工作,认定辖区知名商标;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并查处商标违法行为;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并查处侵权行为。
负责落实安康市微型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工作规划,协调各部门做好微型企业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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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承担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综合性调研、政务信息、督查、值班、保密工作。
负责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系统应急管理、信访稳定工作。
承担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安全保卫和其他行政、后勤事务。拟定干部政治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办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具有工商特点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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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科
指导安康市企业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负责指导安康市广告业发展工作。负责[1广告经营审批和广告发布登记。
组织安康市着名商标推荐和指导驰名商标申报工作,认定辖区知名商标。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
对安康市各类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广告协会依法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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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科
组织开展安康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承担或参加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
承担安康市立案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
负责安康市法制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