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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审计厅

按规定对市厅级干部及依法属于省审计厅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组织审计西藏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组织实施对西藏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省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西藏审计领域的应用,指导西藏审计信息化建设。

下属机构

  • 财政审计处 负责西藏厅向西藏政府和审计署提出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的起草工作。
    组织、指导开展西藏财政审计工作。负责相关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承办厅党组交办工作。
    负责西藏厅受西藏政府委托向西藏人大常委会提出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起草工作。
    负责审计西藏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西藏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情况。
  • 办公室 按规定对市厅级干部及依法属于省审计厅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组织审计西藏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组织实施对西藏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省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西藏审计领域的应用,指导西藏审计信息化建设。
  • 法规处 审核和复核西藏审计厅机关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处理书。办理审计行政复议和应诉。
    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联系西藏特约审计员。组织西藏优秀审计项目评比,负责联系其他专业优秀审计项目评优工作。
    负责草拟西藏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负责综合协调西藏审计结果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及草拟全厅年度审计结果跟踪汇总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