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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贯彻执行河东区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河东区实际,研究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草案和政策,研究拟订河东区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河东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河东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河东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河东区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审查,并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对河东区重大危险源实施评估分级及监控,监督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
承办河东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承担河东区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与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河东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安委会决定或决议情况。
    负责河东区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机关内部行政管理。
    牵头负责河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局政务信息工作和机关办公自动化;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信息网站建设工作。
    组织协调河东区机关办公,拟定机关行政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督促检查局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 组织人事处 负责河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河东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负责河东区安监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和廉政文化建设。
    保障河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工身心健康,提供医疗保障服务,组织干部疗休养、体检,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负责河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实施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和法纪教育。
  • 政策法规处 组织调研和起草河东区安全生产综合性法规,负责专业性法规、规章的审核、统稿。
    归口管理局系统研究课题。
    牵头负责河东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及联系工作。
    负责河东区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的会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