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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委组织部

提出灵寿县各镇(街道)和灵寿县市属部办局以及其他列入灵寿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选拔、配备、任免的方案和建议。
贯彻“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单位负责”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检查、督促灵寿县各单位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按灵寿县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负责对干部进行考察和办理任免手续;负责干部管理监督。
指导灵寿县各级老干部活动场所的建设和服务工作;负责干部退休(职)手续的落实。指导老干部基金及其他各项经费的收支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教育培训科 负责灵寿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教育的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
    联系、落实灵寿县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
    负责灵寿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军转干部培训的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灵寿县公务员的初任、任职、离岗业务和知识更新等各类培训,负责灵寿县重点专题培训项目。
    拟订灵寿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灵寿县公务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登记制度与激励机制。
  • 机构编制管理科 拟订灵寿县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统一管理灵寿县机构编制工作。
    参与研究灵寿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灵寿县区、镇(街道)机关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协调灵寿县委、灵寿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与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参与研究灵寿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负责灵寿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负责灵寿县事业单位登记的管理工作。承办灵寿县委、灵寿县政府、灵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 组织科 负责灵寿县基层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健全、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内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
    指导灵寿县党委及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按照党章和有关选举工作条例制定、实施具体的选举程序、选举办法和工作规范,指导开好基层党代会或党员大会。
    研究和指导灵寿县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和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经验,指导面上工作。指导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
    负责灵寿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