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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负责海门市法制宣传教育,参与指导依法治理,承担海门市法律常识普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制定海门市政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管理、规范、监督海门市的公证、律师工作。对海门市公证业务和执业律师进行行政管理,依法规范和监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行为。
研究处理海门市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海门市委海门市政府报告和提出建议。

下属机构

  • 农村改革科 负责研究提出深化海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负责提出海门市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思路,拟订区农村体制改革方案。
    组织协调海门市有关农村改革试点、示范点工作。
    调节海门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
  • 农村经营财务管理科 贯彻落实中央的农村政策,推行和完善海门市农村的各项经济制度和措施。
    指导和监督海门市农村的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
    指导和监督减轻海门市农民负担和集体资产产权流转工作。
    指导海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 执法监督及防范科 负责督促海门市政法部门依法办理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负责协调海门市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执法办案中的重大分歧。
    开展海门市专项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
    协助海门市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干部在执法中的违法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