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泽县委政法委员会
组织、协调、指导安泽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调查掌握安泽县维稳工作情况、动态,研究制定维稳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有关工作规定和预案。
领导、组织、协调安泽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有害气功组织的工作;了解、掌握“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动向,综合有关信息,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为安泽县委决策当好参谋;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管理、规范、监督安泽县的公证、律师工作。对安泽县公证业务和执业律师进行行政管理,依法规范和监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行为。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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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及防范科
开展安泽县专项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
组织、协调安泽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有害气功组织的工作。
负责安泽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负责督促安泽县政法部门依法办理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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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科
组织协调安泽县有关农村改革试点、示范点工作。
负责安泽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研究提出深化安泽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调节安泽县农村经济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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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科
组织推动安泽县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协调构建社会治安防控、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等体系。
督促检查安泽县社会工作规划、政策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社会建设和管理绩效评估体系。
负责统筹协调安泽县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对安泽县社会服务载体进行总体规划。
牵头研究提出安泽县社会治理、社会组织建设、社区建设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等政策并协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