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邕宁区委政法委员会

领导、组织、协调邕宁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有害气功组织的工作;了解、掌握“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动向,综合有关信息,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为邕宁区委决策当好参谋;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邕宁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和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
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制定邕宁区政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邕宁区法制宣传教育,参与指导依法治理,承担邕宁区法律常识普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下属机构

  • 农村改革科 负责研究提出深化邕宁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负责提出邕宁区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思路,拟订区农村体制改革方案。
    组织协调邕宁区有关农村改革试点、示范点工作。
    调节邕宁区农村经济利益关系。
  • 农村经营财务管理科 负责邕宁区农村合作经济收益分配的统计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的农村政策,推行和完善邕宁区农村的各项经济制度和措施。
    指导和监督邕宁区农村的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
    指导和监督减轻邕宁区农民负担和集体资产产权流转工作。
  • 执法监督及防范科 负责邕宁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负责督促邕宁区政法部门依法办理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负责协调邕宁区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执法办案中的重大分歧。
    开展邕宁区专项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