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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委政府招待办

负责宁阳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宁阳县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市直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制定宁阳县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制定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市直公共机构能耗监测、统计和评价考核等管理工作。
负责宁阳县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宁阳县县(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拟订宁阳县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及报废工作;负责保障宁阳县委、宁阳县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等部门特殊公务用车。

下属机构

  • 业务指导处 对宁阳县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的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负责宁阳县接待交际协会和日常理事会的管理。
    负责宁阳县全办系统服务质量的指导、检查和考评。
    负责宁阳县烹饪、面点、客房、餐厅、理发、洗衣熨烫六个工种的培训、定级、发证管理。
  • 人事监察处 负责宁阳县招待办机关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的选拔、培训及管理工作。
    负责宁阳县招待办机关及基层处级干部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负责宁阳县招待办机关及基层行政监察。
    负责宁阳县招待办工资、人事统计、干部年报等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
  • 接待处 负责宁阳县大型活动和班子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
    协助宁阳县外事办公室做好来沈外宾的接待服务工作。
    协助宁阳县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完成宁阳县委、宁阳县政府交办的行业性会议的会务接待服务工作。
    负责国家领导、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办局领导及所带团组来宁阳县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