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委政府招待办
负责集贤县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集贤县县(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承办集贤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制定集贤县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制定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市直公共机构能耗监测、统计和评价考核等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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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导处
对集贤县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的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负责集贤县烹饪、面点、客房、餐厅、理发、洗衣熨烫六个工种的培训、定级、发证管理。
负责集贤县全办系统服务质量的指导、检查和考评。
负责集贤县接待交际协会和日常理事会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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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
负责集贤县接待经费管理、资金拨付工作。
配合秘书处进行年度经营目标考核。
负责集贤县接待处年度经营指标的预决算。
负责对集贤县基层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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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处
负责国家领导、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办局领导及所带团组来集贤县接待工作。
协助集贤县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完成集贤县委、集贤县政府交办的行业性会议的会务接待服务工作。
协助集贤县外事办公室做好来沈外宾的接待服务工作。
负责集贤县大型活动和班子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