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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外事局

负责农安县与国外友好城市或地区交往活动的组织、管理、指导及综合性工作;负责与国外地方政府开展友好交流与合作;指导农安县外事接待、对外交往及涉外参观点建设工作;审核农安县各区县对外结好事宜。
负责农安县人员因公出国和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归口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或审核有关部门派遣的出国及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团组和人员工作;负责办理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和申办签证及因公人员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通行证的签发及签注;负责办理市领导出访报批等事宜;负责农安县对外邀请管理工作,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同农安县的交往事宜,按授权核发外国人来农安县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在农安县外籍人士的公务、礼遇、外交签证。
负责办理与外国驻农安县领事机构的交往和交涉事宜及有关领事业务,指导农安县各单位与外国领馆的交往事宜;负责外国领馆、境外媒体使用中方员工的政策及业务指导;受外交部委托,办理农安县范围内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事务,审批外国记者短期来农安县采访事宜,并负责相关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农安县重大涉外事件,负责农安县涉外领事保护等工作;牵头负责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农安县活动的管理和农安县民间组织涉外活动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有关涉外安全事务。

下属机构

  • 综合业务处 统筹、管理及指导农安县对港澳工作的事项。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涉外事件。
    指导农安县外事办各区、县和市级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对外交往和参观点建设的工作。组织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培训。
    管理协调、审核或审批农安县举行的重要国际会议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在农安县外国人士的管理及外国友人的表彰、奖励工作。
  • 领事处 对农安县各部门、各单位与领事馆交往进行指导,促进农安县与派遣国的经贸、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
    受理领事馆人员以及临时来华人员的外交、公务、礼遇签证的申请,对农安县外事服务中心受理领事认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和双边领事关系条约,在外交部的授权下,代表农安县政府处理与外国各驻农安县领事馆有关的事宜。
    协助做好外国驻农安县领事馆的建立、关闭及等级变更工作。为领事官员执行公务提供便利。
  • 国宾处 利用外事接待的各种渠道和机会,为农安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负责接待来农安县访问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副总统、副总理、外交部长等国宾、外国前政界要人和其他重要外宾,以及我驻外使领馆邀请、推荐的重要外宾和团组。
    做好农安县国际友好联络会的日常事务及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