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外事局
负责审理有关外事、涉外工作的请示事宜,指导、协调重要外事和涉外活动;根据有关规定,审核或审批在安康市举行的重要国际会议工作;负责筹办市长国际企业家咨询会议;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和处理有关口岸涉外事宜;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在安康市外国人士的管理及对外国友好人士的表彰、奖励工作。
承办安康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安康市与国外友好城市或地区交往活动的组织、管理、指导及综合性工作;负责与国外地方政府开展友好交流与合作;指导安康市外事接待、对外交往及涉外参观点建设工作;审核安康市各区县对外结好事宜。
下属机构
-
秘书处
负责安康市外事办文秘事务、信息简报与督查、公文处理和印刷、文书档案工作。
负责安康市外事办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机要、保密、印鉴管理。负责中宾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等事务。
负责推进安康市外事办机关电子政务及后勤保障等内部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协调安康市外事办机关行政事务及日常管理工作。
-
综合业务处
审核和管理邀请外国人士来访事宜,核发签证通知函电。
统筹、管理及指导安康市对港澳工作的事项。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涉外事件。
指导安康市外事办各区、县和市级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对外交往和参观点建设的工作。组织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培训。
管理协调、审核或审批安康市举行的重要国际会议工作。
-
领事处
协助做好外国驻安康市领事馆的建立、关闭及等级变更工作。为领事官员执行公务提供便利。
对安康市各部门、各单位与领事馆交往进行指导,促进安康市与派遣国的经贸、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
受理领事馆人员以及临时来华人员的外交、公务、礼遇签证的申请,对安康市外事服务中心受理领事认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和双边领事关系条约,在外交部的授权下,代表安康市政府处理与外国各驻安康市领事馆有关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