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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外事局

负责办理与外国驻喀什地区领事机构的交往和交涉事宜及有关领事业务,指导喀什地区各单位与外国领馆的交往事宜;负责外国领馆、境外媒体使用中方员工的政策及业务指导;受外交部委托,办理喀什地区范围内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事务,审批外国记者短期来喀什地区采访事宜,并负责相关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喀什地区重大涉外事件,负责喀什地区涉外领事保护等工作;牵头负责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喀什地区活动的管理和喀什地区民间组织涉外活动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有关涉外安全事务。
承办喀什地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国宾处 负责接待来喀什地区访问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副总统、副总理、外交部长等国宾、外国前政界要人和其他重要外宾,以及我驻外使领馆邀请、推荐的重要外宾和团组。
    做好喀什地区国际友好联络会的日常事务及接待工作。
    利用外事接待的各种渠道和机会,为喀什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 秘书处 综合协调喀什地区外事办机关行政事务及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喀什地区外事办文秘事务、信息简报与督查、公文处理和印刷、文书档案工作。
    负责喀什地区外事办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机要、保密、印鉴管理。负责中宾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等事务。
    负责推进喀什地区外事办机关电子政务及后勤保障等内部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综合业务处 管理协调、审核或审批喀什地区举行的重要国际会议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在喀什地区外国人士的管理及外国友人的表彰、奖励工作。
    统筹安排分工范围内的喀什地区外事办领导外事活动。
    审核和管理邀请外国人士来访事宜,核发签证通知函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