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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外事局

负责来开县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以及负责各国驻华外交人员来开县进行公务活动的安排工作;负责统筹安排市领导参加非经贸外事活动。
负责开县人员因公出国和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归口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或审核有关部门派遣的出国及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团组和人员工作;负责办理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和申办签证及因公人员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通行证的签发及签注;负责办理市领导出访报批等事宜;负责开县对外邀请管理工作,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同开县的交往事宜,按授权核发外国人来开县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在开县外籍人士的公务、礼遇、外交签证。
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开县重大涉外事件,负责开县涉外领事保护等工作;牵头负责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开县活动的管理和开县民间组织涉外活动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有关涉外安全事务。
指导外事工作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外事干部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外事纪律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外事纪律的执行情况,协助市有关部门处理违反外事纪律、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声誉的重大案件;会同市有关部门表彰外事系统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下属机构

  • 秘书处 负责开县外事办文秘事务、信息简报与督查、公文处理和印刷、文书档案工作。
    负责推进开县外事办机关电子政务及后勤保障等内部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协调开县外事办机关行政事务及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开县外事办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机要、保密、印鉴管理。负责中宾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等事务。
  • 领事处 协助做好外国驻开县领事馆的建立、关闭及等级变更工作。为领事官员执行公务提供便利。
    受理领事馆人员以及临时来华人员的外交、公务、礼遇签证的申请,对开县外事服务中心受理领事认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和双边领事关系条约,在外交部的授权下,代表开县政府处理与外国各驻开县领事馆有关的事宜。
    对开县各部门、各单位与领事馆交往进行指导,促进开县与派遣国的经贸、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
  • 国宾处 做好开县国际友好联络会的日常事务及接待工作。
    负责接待来开县访问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副总统、副总理、外交部长等国宾、外国前政界要人和其他重要外宾,以及我驻外使领馆邀请、推荐的重要外宾和团组。
    利用外事接待的各种渠道和机会,为开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